新的《环境保护法》中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因此现在新建设的项目都要严格遵循这个“三同时”制度。新的“环保法”出台以后国家对环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企业都遇到环评手续办理的难题。环评手续怎么办理,就此文章做些简单的介绍。
环评就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环评的概念就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更多新的《环境保护法》中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因此现在新建设的项目都要严格遵循这个“三同时”制度。新的“环保法”出台以后国家对环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企业都遇到环评手续办理的难题。环评手续怎么办理,就此文章做些简单的介绍。
环评就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环评的概念就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
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一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字版一式八份,电子版一式两份 ;
3、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一份 ;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三、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听证、专家评审和技术评估的,一般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个别重大环境敏感项目一般不超过120个工作日)
四、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办理环评流程:
1、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需处理环保局分管局长关系)。
2、向环保局管理科提交申报材料:《建议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一式两份、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周围情况地理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制作环评报告,建议由环保局推荐的环评公司出具报告,因为他们关系比较熟,对于报告中出现的小问题可以自行协调(环评报告中注意污水量的填写,如果污水量过大,不能建化粪池,需要加入污水管网或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如需建化粪池,需要与环卫局城肥管理处签订污水清理协议书,将协议书复印件报环保局)。
4、递交环评报告(由环评公司负责)。
5、环保局管理科收到递交的环评报告后到现场进行勘察(车间厨房和食堂厨房需安装油烟处理设备)。
6、环评报告审批
7、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或在已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单位进行验收监测(由环保局监测站进行验收)。
8、验收监测合格并拿到验收监测报告后,如填报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不需要的除外)。并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至环保局邮箱,由环保局审核无误后进行打印正式文本。
9、准备《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本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不需要的除外)一式三份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现场验收。
10、现场验收合格后,环保局出具该项目的验收意见。
11、由环保局监察大队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地检查(需处理环保局分管局长关系)。